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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及办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发展规划处   |   2019年12月05日 17:20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依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9年度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及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年度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学院、机关行政职能部门、直属及附属单位。

2.时间安排

(1)各单位撰写2019年度行政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并于12月20日下午5:30点前将自评报告(需分管校领导审阅,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博园B113房间),电子版发至fzghc@haust.edu.cn。

(2)12月23日至27日,公示各考核对象的自评报告(公示地点:博园B113),接受校内监督,并受理异议。

(3)12月23日至27日,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学生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对各单位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的目标完成情况表与原自评报告一并再次公示(公示地点:博园B113)。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进行分项考核,考核成绩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稿发至fzghc@haust.edu.cn。

(4)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处级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后(该项工作安排待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发展规划处汇总各项成绩,核算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5)考核结果呈报学校行政工作任期目标管理工作组审核后上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3.考核要求

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做好2019年度考核工作。自评报告需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

第一部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任务书内容,对列入任务书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要逐项说明原因。学院、目标直接相关职能部门、部分直属及附属单位撰写自评报告时要写清楚重大目标和关键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其他工作完成情况。着重说明本单位在2019年工作中取得的突出业绩。

第三部分:《单位2019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表》(见附表1)

二、2019年度办学绩效评价工作

1.数据填报单位

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学生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校友会、校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军工研究院。具体任务和数据表请查看附件2。

2.具体要求

(1)填报时要厘定各学院和科研单位数据的归属,特别是用房面积、人员经费、设备经费、科研成果等指标,禁止数据重复交叉使用,数据要客观、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要注意表中各个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指标按科研年度统计(截止2019.11.30日),其余指标按照自然年度统计。

(3)请各单位根据附件2《2019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价数据表》中分学院、分科研单位逐项按“单位”填写数值,“记分键”仅做参考,由发规处进行核算。

(4)为方便统计汇总,上交发送给发展规划处的电子版请以附件2《2019年度教学科研单位办学绩效评价数据表》的表格为准,不要增减和改变表中的行和列,尤其不要改变学院的次序,以免统计汇总时出错。打印版以方便打印的原则为主,形式上不做统一要求。

(5)各单位统计数据要以适当方式公示,然后上报发展规划处。

(6)请各单位将公示后的数据表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17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博园B113),数据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zghc@haust.edu.cn。

考核工作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64270665

绩效工作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231742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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