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0年新的纳税年度已经开启,根据税局要求,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需要在新的年度重新确认,如果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请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修改后点击“一键确认”;如果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请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点击“一键确认”,特此通知。
已经确认过个人专项扣除信息的老师可以忽略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赴红里村开展“集中帮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校行政印章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