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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   2020年01月09日 11:28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决定对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及其以后年度立项,实施期已满,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二、验收程序

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以会议验收为主,现场考察为辅的方式。

(一)制定验收方案

各单位根据验收范围和条件,制订验收方案(含项目清单和时间等),于2月28日前报科技处备案,同时报电子版到jihua@haust.edu.cn,备案后方可开始验收。

(二)验收材料准备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技术、财务)总结报告。

2.项目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时(含人员变更和变动在6个月以上的结项时间变更),须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提前至科技处办理变更手续,审核盖章后,将表格装订于结项材料中。

3.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等复印件(可到科技处复印)。

4.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在线填报科技报告内容,经审核后由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发放《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因科技报告审核周期较长,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

5.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6.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应附大额票据(所附票据金额应大于总经费的70%)及财务票据明细表(每页要加盖单位财务公章)。

(三)验收会议要求

1.成立专家组。由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2名财务专家(指导性项目可无财务专家),设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应从校外一线工作的同行专家中聘请。

2.项目主持人汇报,原则上使用多媒体(PPT)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取得成绩及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

3.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项目组答辩。

4.实地考察(可选)。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可对项目实施地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考察,并抽查有关原始资料。

5.形成验收意见并签字。

三、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材料修改完善,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报结项材料并提交,将结项报告生成PDF文档进行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书籍式装订成册。

请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验收纸质材料、项目绩效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20年4月20日前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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