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住宅区住房和居住人员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对我校所有住宅区住房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住房出租、出借登记备案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实施,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通知到住宅区内有房的职工,认真统计住宅区内职工所有住房的出租、出借情况,并详细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家属区住房出租(出借)登记备案表》在2月11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hqglc@haust.edu.cn,纸质表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开学后报送至后勤管理处。
2、在学校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由各单位出租、出借户主通知到承租、借户一律不得返回;已经返回的由出租、出借人通知到承租、承借人须接受学校相关管理。否则,一旦出现疫情蔓延由出租、出借人负责。
3、住房已出售且已到后勤管理处办理房产过户的不用登记,已出售但未到后勤管理处办理过户手续的也要登记备案。
4、为加强家属区管理,今后凡有房屋出租、出借的,出租、出借人须按时到后勤管理处房产科登记备案,否则出现问题由出租、出借人承担责任。
5、对于在此次住宅区住房的出租、出借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工作中,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的职工,一切责任后果将由住房出租、出借人承担,并按照学校《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通知》的规定,对其单位负责人予以追责。
河南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