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般从符合条件的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制。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其中附属医院1名)。此次选拔对两类人才给予倾斜:一是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二是各地、各单位可在分配的申报指标数外,多申报1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二、推荐人选条件、工作要求和推荐材料等按照文件(详见附件)规定办理。
三、推荐程序
各有关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学校审核评选确定推荐人选,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四、报送时间
推荐单位务必于9月9日前将人选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五、请推荐单位及时电话联系人事处,获取用户名(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以便登录使用“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
联系人:刘鸿伟
联系电话:13693793375
电子邮箱:szkk@haust.edu.cn
人事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