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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一般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11:59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0年一般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一般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任教师、德育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辅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及其它有关部门的专技人员。

二、聘用程序与时间安排

1.公布一般人员编制方案,具体见组织部颁布的《河南科技大学科级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

2.应聘人员申报岗位。时间:9月14日~17日。

3.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9月17日~18日。

4.各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填写拟聘人员花名册报人事处人事科,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rsk@haust.edu.cn。时间:9月19日。

5.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审核情况向各单位反馈。时间:9月20日~24日。

6.各单位公布一般人员聘用结果,领取并组织全体人员填写聘用合同。时间:9月25日~28日。

7.聘用人员上岗报到。各单位填写聘用花名册报人事处人事科,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时间:9月29日~30日。

8.报送聘用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聘用工作,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7人,具体负责和领导本单位的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认真做好工作,集体研究决定聘用结果。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聘用方法和程序,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3.后勤集团公司、附属小学等单位一般人员原则上仍在原单位进行聘用。

4.各聘用单位根据实施方案中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提出拟聘意见并以适当的方式征求拟聘人员的意见。如有不聘、拒聘人员及向其他单位交流人员,单位应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材料,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瞒报和漏报情况。

5.严禁人员无序流动。交流人员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管理岗位者,应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并经人事处审批;以辅导员身份进校者,从辅导员岗位转到其他岗位需经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批;从其他岗位转到专任教师岗位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经人事处审批。管理岗位人员转非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者,应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并经人事处审批。

6.一般人员竞聘上岗申请表、拟聘人员花名册、聘用人员花名册及聘用合同填写说明书(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人员填写的聘用合同不同)等请到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咨询电话:人事科64231424

  

                             人 事 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