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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科技大学2021届毕业生课外培养成绩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09:08 / 人气指数:

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文〔2018〕60号)的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执行规定,按时完成我校2021届全体毕业生的课外培养成绩学分的审核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各学院需成立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的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院2021届毕业生课外培养成绩单复审、公示和上报工作,处理学生申诉。

二、学分要求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获得规定的课内学分外,还必须参加课外培养活动,获得9个课外培养学分,方能毕业。课外培养学分包括:新生入学教育(含安全教育)1学分、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和其它课外素质培养实践4学分。(2016级5年制学生按原认定方式进行)。

三、学分认定方式和程序

课外培养成绩单的认定,通过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系统进行,依次按照提交材料、初审、复审、公示和上报等环节认定。具体认定方式和认定程序详见文件(见附件)。

根据认定结果,学院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还需安排专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为成绩合格〔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和其它课外素质培养实践(4学分)〕的学生录入成绩。

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成绩录入流程: 登录教育在线—成绩报送—教学管理网站—用户登录(用学院公共账号和密码,以教师教辅身份登录)—设置课程综合成绩(选择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创新创业实践课头、设置为仅录综合成绩五级分制)—分环节按实践班级录入成绩。

其它课外素质培养实践(4学分)成绩录入流程:登录教育在线—成绩报送—教学管理网站—用户登录(用学院公共账号和密码,以教师教辅身份登录)—设置课程综合成绩(选择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班其它课外素质培养实践课头、设置为仅录综合成绩五级分制)—分环节按实践班级录入成绩。

、筛查时间

学院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需在3月22日和4月8日对学生参加课外培养所获得的学分进行两次筛查,公布筛查结果,并通知未达到9学分的学生。

学生若在3月22日初次筛查达到最低要求9学分,即可获得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成绩单由各学院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公章后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发给学生本人一份;未达到者,可于4月8日之前进行补申报和认定,4月8日参加第二次筛查,达到9学分的学生即可获得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仍未达到9学分的学生,则随下一年级学生参加认定。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提出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课外培养成绩单的认定申请。

、联系方式

教务处素质教育科 64230178

学生处办公室 64231942

校团委科技创新部办公室 65627512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文件执行。

附件:《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河科大文〔2018〕60号)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