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博士配偶工作安置规定》(河科大人〔2023〕39号) (见附件1)等相关政策,现就我校2025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博士配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引进来校工作的博士(含送培当年回校博士)配偶工作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新引进来校工作的博士报名范围
新引进来校工作的博士指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3月25日新引进且已来校报到工作的博士;送培当年回校博士指由学校送培攻读学位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3月25日双证齐全毕业返校的博士。
(二)安置条件
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硕士学位。
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新引进博士属于学校学科发展急需(B 类博士人才)。
二、已在校工作的优秀博士配偶安置条件
博士工作业绩(统计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及配偶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安置事宜。
1.近5年内在本科教学方面具有突出业绩: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人(国家级限前5名)、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限前3名)、厅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取得其中1项,其配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
2.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限前3名)或国家级奖项者(有证书)。取得其中1项者,其配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取得其中2项者,其配偶已获得本科学历的。
3.近5年内主持获得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者。主持获得1项者,其配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主持获得2项者,其配偶已获得本科学历的。
4.取得第1条的1项和第2,3条中的1项,其配偶已获得本科学历的。
三、安置程序
1.个人申请,新引进博士申报人填写《新引进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见附件2);已在校工作博士申报人填写《已在校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见附件3);
2.单位审核,博士所在单位对照条件进行初审,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工作部;
3.职能部门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4.申报材料公示,对学校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6.办理相关安置手续。
四、报送材料
1.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
2.符合安置条件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学历、学位(第一、最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申请人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报送《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申报花名册》(见附件4),电子版于3月28日12:00前发送至zcb@haust.edu.cn邮箱。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3月3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致远楼207会议室
申报材料所有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需要提前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黏贴《博士配偶安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5),一人一档提交至人事工作部。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重要提示
审核贯穿安置全过程,一旦查实情况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安置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379-65627196
人事工作部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