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豫财资〔2021〕23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有资产配置计划,提高预算采购工作的精准度和针对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就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编制内容
编制内容包括各单位拟在2022年度配置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六大类)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
二、编制原则
1.请各单位本着“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及经费预算,提出配置计划,做到应报尽报,按财政厅文件要求未编制资产配置计划的,不得编制资产配置相关预算,不得实施新增资产购置。
2.资产配置应遵循依法合规、保障需要、科学合理、共享共用的原则;新增资产配置要与资产存量挂钩,新增资产配置数量应依据单位人员机构编制数量、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确定。
3.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财务状况、资产使用情况、合理编制资产配置计划,严禁超标准配置资产。
三、编制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此次编制工作。
2.2021年9月6日18:00前,将《河南科技大学2022年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章后报送至致远楼31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cg01@haust.edu.cn。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379-64270780。
四、相关说明
1.通用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购置、家具用具等请按《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见附件2)严格执行。
2.主要资产名称国标分类可参考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产卡片分类对照(见附件3),附件3中没有的资产名称可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查询国标分类。
附件:1.河南科技大学2022年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申请汇总表
2.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豫财资〔2020〕222号)
3.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产卡片分类对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