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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遴选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

发布单位:高等教育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7:50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人选的通知》(教监管函〔2025〕319号)要求,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人员构成。专委会是由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及政策咨询性质的机构,受我厅委托开展工作,任期为3年。专委会由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组成,主要为教育行政、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科研、中小学、校场馆基地等单位专家。

(二)主要职责。专委会要发挥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咨询、研究、评估、指导等作用,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中小学科学教育政策咨询、理论研究、教学实践、学术交流、理念推广等工作,以及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整体统筹。遴选工作本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学校层次、单位性质和地域分布等。

(四)规范建设。建立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激发专家委员积极性,增强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高度政治责任感。

(二)熟悉教育政策,遵循教育规律,能够准确把握中央“双减”和科学教育文件精神、工作要求和改革任务,热心中小学科学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三)学术思想端正,专业能力过硬,在科学教育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或有较广泛的影响力;长期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相关教育研究、教学实践或行政管理工作。其中,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具备高级职称或为特级教师;教育研究人员原则上为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在科学教育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和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优先考虑);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具备承担专委会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个别资深专家不受此限制),有意愿、有精力和时间承担相关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择优推荐

1.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名额为3-4名,重点推荐中小学科学及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教学一线人员和教研人员。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单位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2.各有关高校和单位推荐名额为2-3名,重点推荐从事科学教育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教学和教研人员。

3.厅属各单位、学校推荐名额为1-2名,重点推荐具有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研究背景的教研人员,以及直接从事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评估和保障的人员。

4.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直接纳入本专委会,不需要再报送推荐表格。

5.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的科学教学指导专委会委员,需报送推荐表格,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审核公示

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遴选工作组,在各地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核推荐人员信息,遴选专家委员会拟聘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我校申报限额及申报范围

本年度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重点推荐从事自然科学教育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教学和教研人员。

五、材料提交

1.《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2份(本人所在单位/部门意见处需要签署意见并盖章);

2.《河南省中小学科学教育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

申请人需于2025年7月1日15:00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本报送至高教所,同时将word版发送至高教所邮箱。

办公地址:公教3号楼410办公室

联系电话:65627906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gjs@haust.edu.cn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