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按财政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1年10月27日启动了2020年度学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各资产使用单位自查阶段已结束,现开始校级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时间
对全校范围内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采购的固定资产(不含图书类、房屋及建筑物)合计金额超40万元的单位进行核查。
核查单位及核查时间见附件。
二、核查内容
1.本次核查主要是针对资产的使用状况、标签粘贴、帐、物、卡是否一致等情况。
2.被抽查单位是行政机关的,逐条核对账、物、标签;被抽查单位是教学学院的,逐条核对办公设备及家具,随机抽查实验设备(包括使用维修记录、借入借出记录)。
3.对学院2020年购买的所有大精设备(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使用状况、标签粘贴、以及使用维修记录。
4.对学院的进口设备(2020年度采购)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存放地点。
三、核查工作程序
1.召开核查工作会议:
由核查小组组长介绍核查小组成员及与会的其他成员,并宣布核查小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学院汇报自查情况,时间5分钟之内,分四个方面:(1)自查情况(2)资产分布(3)管理亮点(4)问题、困难及资产管理工作建议。
2.组长确定核查设备清单,分配小组成员任务。
3.现场核查。
4.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抽查单位及时沟通、交流。
5.填写核查报告。
资产盘点工作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资产使用单位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管理人。通过资产盘点,可以真实、完整的反映各单位资产状况,实现学校资产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为以后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打好基础。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