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资产盘点工作核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5:36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按财政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1年10月27日启动了2020年度学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各资产使用单位自查阶段已结束,现开始校级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时间

对全校范围内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采购的固定资产(不含图书类、房屋及建筑物)合计金额超40万元的单位进行核查。

核查单位及核查时间见附件。

二、核查内容

1.本次核查主要是针对资产的使用状况、标签粘贴、帐、物、卡是否一致等情况。

2.被抽查单位是行政机关的,逐条核对账、物、标签;被抽查单位是教学学院的,逐条核对办公设备及家具,随机抽查实验设备(包括使用维修记录、借入借出记录)。

3.对学院2020年购买的所有大精设备(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使用状况、标签粘贴、以及使用维修记录。

4.对学院的进口设备(2020年度采购)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检查存放地点。

三、核查工作程序

1.召开核查工作会议:

由核查小组组长介绍核查小组成员及与会的其他成员,并宣布核查小组工作职责和要求。

学院汇报自查情况,时间5分钟之内,分四个方面:(1)自查情况(2)资产分布(3)管理亮点(4)问题、困难及资产管理工作建议。

2.组长确定核查设备清单,分配小组成员任务。

3.现场核查。

4.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抽查单位及时沟通、交流。

5.填写核查报告。

资产盘点工作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资产使用单位是国有资产的直接管理人。通过资产盘点,可以真实、完整的反映各单位资产状况,实现学校资产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为以后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打好基础。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