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2年新的纳税年度已经开启,接洛阳市税务局通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职工需对2022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果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化,请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修改后点击“一键确认”;如果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请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点击“一键确认”。
财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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