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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务处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7日 17:41 / 人气指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学校将对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通知自查自纠范围及重点内容,认真查找2020年开学以来教育收费情况中存在的问题,杜绝虚报瞒报。

二、请各单位2022年3月29日前将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自查存在的问题及金额、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在内的自查自纠整改报告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财务处人员收费管理科,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ysfglk@haust.edu.cn。若没有问题,则需提供零报告。

联系人:康璐

联系电话:64231909

                                财务处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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