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2〕72号)、《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河南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
评选范围:被评为我校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者。
评选推荐比例: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全部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对下列学生优先评选:(1)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2)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4)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各学院、书院根据评选办法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资格审查。各学院、书院对“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审查,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公示。(1)学院、书院公示。资格审查后的推荐名单须在学院、书院内公示3天以上。(2)学校公示。学校审核后的预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出现核查不符合条件、举报属实者,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4.审定及上报。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5.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书院于4月6日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以推荐书形式撰写,不使用第一人称,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在“院系意见”处加盖行政公章)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行政公章)报送至学生管理科(致远楼211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haust.edu.cn。
四、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4.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标注“河南省2022年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