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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   2022年03月30日 16:32   |   人气指数:

各设备管理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河科大办〔2017〕61号)要求,学校对单台(套)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共享使用绩效进行考核评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对象和内容

1.考核评价对象: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2.考核评价内容:对共享设备管理单位大型精密仪器开放共享的整体情况予以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开放效果、服务成效、组织管理情况等。

二、考核评价程序

1.单位自查 各共享设备管理单位对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成效进行自查,并填写《大型仪器使用记录》(附件1)、《大型仪器共享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河南科技大学大型仪器开放服务成效表》(附件4)、《河南科技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自评表》(附件5)、《河南科技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清单》(附件6),将电子版发至sbgl@haust.edu.cn,同时将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于415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大型精密仪器共享中心。

2.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分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环节。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提交材料进行考评,形成初步评价结果。国有资产管理处选择部分设备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大型精密仪器运行、服务记录等材料。

3.确定评价结果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专家评价意见和现场抽查情况确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将通过一定方式在校内公布。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设备管理单位对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使用相关数据进行填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国有资产管理处承担大型精密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各设备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必于2022415之前完成数据核实、填报。

3.联系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处大型精密仪器共享中心(致远楼316)

联系人:潘新娟 武聪聪; 联系电话:64271720

                                 河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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