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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22年04月08日 11:17   |   人气指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2年3月1日开始,请按照税务部门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有关安排及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办理方式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二)通过邮寄申报等其他方式办理。

三、提醒事项

(一)计税方式选择

办理汇算申报时,在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后,比较“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不同计税方式的汇算结果,选择合适计税方式。如无此提示请直接进行下一步申报。

(二)其他说明

1.关于年度汇算的内容、无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可享受的税前扣除、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等有关事项、政策及说明,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附件1)及其解读(附件2)和税务部门的其他通知;

2.如有未尽事宜,请直接拨打国家税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或与我们联系(64231909)。

                                              财务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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