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现将候选项目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我省高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所在高校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报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推荐。请各高校对拟推荐成果严格把关,重视质量,控制数量。拟采取专家或组织提名方式推荐的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我省高等学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巳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我校申报程序
1.提交附件3通用项目汇总表。于4月19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成果邮箱chengguo@haust.edu.cn,我处按照项目信息申请指标号。(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
2.提交公示材料。按照附件2提名工作手册中“提名项目公示要求”整理公示材料,于5月2日之前提交公示材料电子版至成果邮箱chengguo@haust.edu.cn。
3.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我校截止时间为5月16日17:00。
4.提交通用项目纸质材料。于5月19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301。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联系人:李婧
联系电话:64231386
邮箱地址:chengguo@haust.edu.cn
科技处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