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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开展2021-2022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22年06月30日 17:18   |   人气指数:

各相关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第九批市优秀专家开展2021-2022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2021-2022年度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名单见附件1)。

已调离洛阳市的、考核年度内已获评(享受)上级人才项目和荣誉称号的(如成功入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等)不再进行考核,也不再享受市优秀专家相关待遇。在考核年度内,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其他有损市优秀专家形象的行为不宜再作为市优秀专家的,不再纳入考核范围。

考核标准

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重点考核市优秀专家工作绩效情况。工作成效显著、贡献突出或业务技术(管理)创新能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的,考核档次为优秀;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考核档次为合格;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干部职工认可度较低,或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造成损失的,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享受市优秀专家相关待遇;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出市优秀专家队伍。

三、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总结

第九批市优秀专家要认真总结2021-2022年度德才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2021-2022年度工作总结(格式模板见附件2)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填写《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于2022年7月4日上午12:00前交至归属学院党委、党总支。

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复印件等)用A4纸正反面打印。自制本人材料的封皮和目录,同支撑材料一并按序装订成册。

工作总结、《年度考核登记表》、支撑材料中涉及发表论文、承担项目等业绩的时间区间为2021年5月-2022年6月。

2.单位初评

洛阳市优秀专家归属学院党委、党总支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一年来的综合表现特别是工作绩效等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综合研判,给出推荐考核档次,处于同一考核档次的上报时要进行排序(附件4)。

3.学校评审

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教务、科研等部门对考核对象申报业绩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校纪委对其是否有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查核,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其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进行认定,科技处、社科处对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情况进行查核。

学校召开评审会,组织相关专家在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拟定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上报

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审核后,按要求报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要求

相关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标准程序,客观公正评价,确保考核质量,并于2022年7月4日下午6:00前将以下材料交至组织部办公室(博园A118室)。

1.《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4份(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名。其中一份填写推荐考核等次并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另三份不填不盖。

2.工作总结、支撑材料纸质版各1份(支撑材料在封皮上加盖公章)。

3.推荐考核档次统计表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

4.《第九批洛阳市优秀专家年度考核登记表》、工作总结、推荐考核档次统计表等三项材料的电子版打压缩包后发送至zzb@haust.edu.cn。

联系人:李继光 裴亚峰

联系电话:64231099 64231437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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