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2〕406 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结合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暨安全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部门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追责问责工作制度,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形式多样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覆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训安全、网络安全、燃气设施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校园基础设施及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特种设备安全和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安全教育。重点检查针对师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以及、避灾避险、防盗、防滑冰溺水、防毒、防传销、防诈骗、校园网贷安全教育等情况,检查重大活动、节假日、开学和放假离校等重要时期和时间节点的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教育等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本科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后勤保障部、各学院(书院)
2.消防安全。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网络中心、会议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等为重点内容,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明确督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持续跟踪遗留隐患整改,巩固工作成果。
责任单位:校属各单位
3.交通安全。强化校园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校内交通设施、停车区域规划、交通秩序、“三无”机动车治理、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建设,治理重要危险路段。
责任单位:保卫处
4.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训安全。重点检查教育教学及实验设施设备定期排查情况;教学实验设备用电的管理情况;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训,假期活动等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学生活动的审批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本科生工作部、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技处、校团委、各学院(书院)
5.网络安全。切实加强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提升全校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做好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6.燃气设施安全。在2022年9月燃气“百日行动”基础上,做好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联动切断装置加装和非金属软管更换金属软管安装检查工作;学校居民用户在安装上述安全装置的基础上,加装自闭阀和使用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情况。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
7.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针对当前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互查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等,深入开展覆盖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
8.校园基础设施及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校舍围墙、校园内用水管道、建筑避雷设施、供水系统、清水泵房和开水炉、电力高压设备等设施设备情况,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检查校园维修改造、基建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
9.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检查校内从事食品经营商户是否证照齐全,有无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检查及报告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健康体检等。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校医院
10.特种设备安全。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相关学院
11.安全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补充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首报要快、核报要实、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厘清信息报送流程,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后勤保障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6日)。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意义和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上级和学校关于开展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整治的意见和要求传达给师生员工,增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提高大家的安全思想认识。
(二)集中自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岁末年初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具体措施,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方案,限定整改期限,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汇报到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10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监管责任、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对未整治到位的安全重大隐患下达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校属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管理全过程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确保活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二)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对照督导检查内容,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复查,坚持问题导向,不遮不掩、不回避问题,排查工作要定人、定事、定地,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缺腿漏项,确保取得实效。
(三)责任追究。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其责任。
(四)信息反馈。本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后,各相关单位要确保盯紧看牢、一盯到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及时报送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电子版(见附件)。
报送时间:2023年1月9日前
联 系 人:王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64289110
联系邮箱:zhzl@haust.edu.cn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