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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校参加第二届中国·四平科技成果展洽会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   2017年07月29日 17:51   |   人气指数:

各相关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高校参加第二届中国•四平科技成果展洽会的通知》(教办科技〔2017〕527号)要求,学校拟组织校内有关科研团队参加第二届中国•四平科技成果展洽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8月23-25日

(二)地点:吉林省四平市综合客运枢纽

二、目标任务

本届展洽会以“整合资源,协同创新,助力振兴”为主题,充分发挥四平作为东北振兴发展战略支点城市的重要作用,在科技创新协作、产业转移承接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协同发展新机制、探索创新创业新模式、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实现区域间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快速振兴。

三、参会内容及形式

(一)参会内容:科技成果展、产学研对接洽谈、项目发布会。

(二)参会形式:请各单位认真遴选近3年产出的高水平科技成果,通过特装展示或通过图片、文字以展板等形式进行现场展示。参展费由四平市政府补贴,不收取参展单位费用。

四、主要工作及活动安排

(一)主要工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展洽会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出代表我校各单位最高水平、最新成果的优秀项目参展,保证参展项目质量。

2.请各单位有意愿参展参会的专家团队,查阅《第二届中国•四平科技成果展洽会企业技术需求一览表》(见附件)有关需求,有针对性开展先期对接沟通。

3.请各单位认真筛选代表性成果参展参会,于8月4日前将展示成果资料(文字、图片)发至科技处邮箱,由学校统一汇总报送展洽会组委会及省教育厅科技处。

(二)参展要求

1.展板要求

(1)所有展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设计制作。展板制作原则上以图片为主,每块展板文字说明应掌握在150字以内,如需中英文对照,请各单位自行翻译。

(2)需提供参展项目的彩色照片、彩色反转片(不接受底片),每个版幅可提供5--8张图片。图片大小要求在5M/张或以上,分辨率为300dpi以上,格式要求为JPG或者是TIF格式(最好是TIF格式,未经过压缩的)。图片内容须选用与参展项目密切相关的产品、设备或与之相关的参数图表,并注明简要的设计要求。

(3)提供的所有图片内容必须真实,并保证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问题。

2.展品要求

(1)为便于提前预留参展单位参展样品摆放的位置,请有样品参展的单位将样品数量、外型尺寸、重量、用电负荷书面提供参考数据。

(2)样品摆放及陈列请参展单位自备所需道具。凡属液体、粉剂、颗粒及有毒等样品,必须自配相应的玻璃、金属容器,严防出现外泄污染事故。因展位面积所限,禁止摆放大型展品。

(3)如有自带演示电脑,请书面报知数量,以便预留电源插座。

(4)参展样品运至展馆时间请与四平展洽会对接联络员联系确定。

(5)展览期间,样品由参展单位自行看管,体积较小的贵重样品,每天闭馆时单位自行收存。

(三)活动安排

活动议程包括:展洽会启动仪式、科技成果展示与推介、四平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产业优势及招商引资政策环境推介会、高校、科研院所重点科技成果及对外合作项目发布会、新建院士工作站揭牌仪式、高峰论坛、对接洽谈、闭幕式等内容。具体安排请参见教办科技【2017】527号文件(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邮箱:kj_hetong@haust.edu.cn

联系人:刘秀文

电话:64231449,15138798172

                                                  科技处

                                               2017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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