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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工作的公告

发布单位:   |   2014年05月08日 15:28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活动办统一部署和《高等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三评”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督导组的指导要求,现把开展我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群众评价会议时间

2014年5月9日(周五)上午8:30开始,8:15分签到入场完毕。

二、群众评价会议地点

开元校区图书馆406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1. 全体校领导;

2. 处级干部代表;

3. 高层次人才代表;

4. 教师代表;

5. 省(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代表;

6. 离退休人员代表;

7. 工勤人员代表;

8. 学生代表。

四、测评内容

学校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开展情况。

1.学习教育情况。评价要素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讲党课情况;中央、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2.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评价要素为:坚持开门搞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3.立行立改情况。评价要素为:本单位“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五、测评方式

在省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民主测评大会,校党委书记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省委督导组组长讲话;参评人员填写群众测评表,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进行综合评价。

六、有关说明及要求

1. 为了使参评人员全面掌握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活动开展情况,校活动办将《河南科技大学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综合报告》,已放到公共邮箱hkdzzb@haust.edu.cn,邮箱密码会发给每个参评人员,请参评人员提前查阅;

2. 组织参评人员与会、邮箱密码发放工作安排:处级干部代表由组织部负责;高层次人才代表和教师代表由各相关学院负责;党外人士代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离退休人员代表由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工勤人员由后勤集团公司负责;学生代表由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负责。

3. 请各组织单位和参评人员高度负责,按要求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民主测评的相关工作。

河南科技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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