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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5年09月28日 09:00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4〕43号)文件中规定的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的全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依据《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4〕43号)(附件1),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相应评审细则,开展评定工作。

三、评定名额及奖励金额

2015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8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名额分配办法见附件2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 9月30日前,各学院应将初评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同时,10月10日17:00前应向研究生处(致远楼201室)报送下列材料:

(1)研究生本人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

(2)初评推荐学生的支撑材料;

(3)提交《201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附件4)(纸质稿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稿发至yjsgzb@126.com)。

(4)《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诚信承诺书》一份

(5)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交纸质版,盖学院公章。

2. 10月11日17:00前,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各学院公示阶段,可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反映;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开展评选工作的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评选出学业优秀的研究生。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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