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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5年12月31日 15:13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省、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廉洁自律教育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对“双节”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抵制低级俗趣,杜绝“节日腐败”。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带头落实相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1.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等年货节礼;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5.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6.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7.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

11.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12.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对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卡等,要严格按照规定上交“581”廉政账户或上交校纪委办、监察处。

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校纪委办、监察处在“双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查不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379-64231439

举报邮箱:hkdjwjc1@haust.edu.cn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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