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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招生就业处   |   2019年04月22日 10:20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洛阳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一)对象范围

申请人必须为学籍在我校的2019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能正常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二)学历标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二、申请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4月22日至5月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申报(确认点务必选择河南科技大学,否则无法审核)

(二)申报计划

5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下列材料至招生科(开元校区图书馆306):

(1)《河南省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2019年上半年各地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样表见附件1、2)。

(2)2019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招生录取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与招生计划出入较大的,须提交相关审批手续)。

(3)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的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申请人员体检

5月24日至6月4日(暂定)由毕业生所在学院负责联系,统一组织学生到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四)材料递交

1.6月5日前,各相关学院统一收齐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2份。

(3)申请人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1份并加盖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彩色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2.6月12日前,各有关学院核查和整理下列材料报送至招生科(开元校区图书馆306):

(1)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的汇总表2份(学院负责人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中用确认账号导出整理,保留基本信息,样表见附件3),要求以姓氏字母升序排列整理,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类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按照确认汇总表顺序分两类进行装订整理以方便认定机构审查。

(3)申请人获准毕业的有效证明(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的人员清单)。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7月1日至7月25日,各相关学院负责人持学院介绍信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逾期30日不领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2.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院校,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有关学院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全面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指导好申请人网上申报,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二)各有关院校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耐心细致地解答申请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帮助申请人解决“网上申报”时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各相关学院要严格做好申请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保管归档工作,要求在毕业生档案封存离校前,必须将教师资格认定各项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对于未按要求做好归档工作的学院,将视其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64270929

附件:1.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情况统计表

2.2019年上半年各地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3.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人签字确认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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