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研究,在全体处级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企业兼职、社团兼职情况再排查清理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政策学习
各处级单位要在2019年4月19日前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部门专题会等形式,组织处级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组工通讯总第2855期)、《河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河科大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附件1),精准掌握上级和校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政策要求,对自己的兼职行为是否规范做到心中有数。
二、全面进行排查清理
1.各处级单位要督促处级干部按照《河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二条:“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兼任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在企业兼职包括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顾问等名誉职务以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规定的范围进行自查,填写兼职审批台账(附件2),所有兼职情况必须全部如实填报。没有兼职行为的处级干部实行“零报告”。
2.各处级单位要在2019年4月24日前召开党委会、处务会等,进行集体审核把关,确保填报规范、准确后,将兼职审批台账报组织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zzb@haust.edu.cn)。在集体研究时要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审查。
3.处级干部现有兼职情况不符合《河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在2019年4月底立即清理,并及时提供兼职单位出具的同意辞去兼职的书面证明材料,报组织部存档备案。
三、其他要求
1.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规范兼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做好排查清理工作。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做好兼职排查清理工作。
2.此次集中排查结束后,处级领导干部如有新增、辞任等兼职情况的,要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上报组织部。并在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将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等情况上报组织部。
3.组织部将处级干部兼职情况汇总、审核后,向校党委汇报。并根据校党委审批意见,建立处级干部兼职行为动态管理机制,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维护兼职审批备案台账,建立完善各种文书档案。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