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遴选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师资工作的通知》(质检质函〔2013〕76号)的要求,近斯河南省拟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一批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质量事业,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在党政机关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三)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近3年在省部级公开刊物发表过与质量理论、质量管理、质量工作等相关的论文或出版相关论著,或参与过相关课题研究和撰写报告工作;
(四)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掌握一定的培训理论和方法,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口齿清晰,表达流利,举止大方;
(五)在质量领域或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师资人选(以下简称申报人),如实填写《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师资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
申报人最多可申报教授2门课程(具体课程详见《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大纲》)(见附件2)。申报人需按教学电子课件要求(见附件3)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内认真制作教学电子课件。
(二)审核上报。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师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的齐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形成汇总表(见附件4),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人的教学电子课件纸质及电子版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质监局质量处。经省局质量处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三)培训考核。总局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人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教学电子课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师资人选,同时组织对确定的师资人选进行培训、试讲考核。
(四)公告入库。经培训、试讲考核合格的申报人,由总局发文公告,并将其纳入全国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师资库,在总局网站质量管理司子站、中国质量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资遴选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严格审核,认真把好质量关。
(二)各单位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人的教学电子课件纸质及电子版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
师资科联系电话:64231760
电子邮箱:szkk@haust.edu.cn
附件:1.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师资申报表.doc
2.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大纲.doc
3. 教学电子课件要求.doc
4. 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师资人员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