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定于近期办理2016级新生学生证和校徽,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持纸质电子版《河南科技大学2016级新生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学生证和校徽,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证信息;
2、信息填写完毕后,学生管理科审核并加盖乘车优惠章,到学校行政科加盖学校公章(钢印),再贴优惠磁条即可;
二、领证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20日
1、学生证照片一栏必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
2、“证字第号”一栏按学籍信息的标准学号填写,如学号161412010323;
3、“办证日期”一栏统一填写为:2016年 10月10 日;
4、“有效期至”一栏统一填写为:按学制毕业年份20xx年6月30日,如:四年制2020年6月30日,五年制2021年6月30日;
5、“学院”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籍信息填写,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家庭地址”一栏填写xx省xx市xx 县即可;
(2)乘车区间(起点站—终点站):起点站统一为“洛阳”,终点站为“家庭所在地火车站” (填生源地所在车站名称,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站名,必须提供父母所在地居住证明,并经学生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改变),信息应如实填写;
(3)学院为实际确需乘火车的学生写入火车票优惠卡信息,不给予本市学生或不乘坐火车的学生配备火车票优惠卡。
1、学生证必须用黑色水笔及正揩字体工整填写,不得涂改(建议组织字迹较好的学生统一填写);
2、本次学生证、校徽初办,不收费用,但因个人原因需要重办或丢失补办的,收取学生证工本费每本5元、校徽工本费每个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