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6级新生学生证和校徽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5:04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学生工作处定于近期办理2016级新生学生证和校徽,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持纸质电子版《河南科技大学2016级新生学生证信息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学生证和校徽,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证信息;

2、信息填写完毕后,学生管理科审核并加盖乘车优惠章,到学校行政科加盖学校公章(钢印),再贴优惠磁条即可;

二、领证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20日

三、填写说明:

1、学生证照片一栏必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标准证件照;

2、“证字第号”一栏按学籍信息的标准学号填写,如学号161412010323;

3、“办证日期”一栏统一填写为:2016年 10月10 日;

4、“有效期至”一栏统一填写为:按学制毕业年份20xx年6月30日,如:四年制2020年6月30日,五年制2021年6月30日;

5、“学院”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籍信息填写,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假期火车票优惠凭证”一页:

(1)“家庭地址”一栏填写xx省xx市xx 县即可;

(2)乘车区间(起点站—终点站):起点站统一为“洛阳”,终点站为“家庭所在地火车站” (填生源地所在车站名称,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站名,必须提供父母所在地居住证明,并经学生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改变),信息应如实填写;

(3)学院为实际确需乘火车的学生写入火车票优惠卡信息,不给予本市学生或不乘坐火车的学生配备火车票优惠卡。

备注:

1、学生证必须用黑色水笔及正揩字体工整填写,不得涂改(建议组织字迹较好的学生统一填写);

2、本次学生证、校徽初办,不收费用,但因个人原因需要重办或丢失补办的,收取学生证工本费每本5元、校徽工本费每个2元。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