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二级党组织换届和筹备召开我校第二次党代会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提出的“九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严肃党组织换届纪律提出以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不准以各种形式贿赂代表;不准以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发各种宣传材料、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拉票;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拉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干预下级选举;不准私自泄露计票等有关情况;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不准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不准以任何方式干扰、操纵、妨害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自觉担负起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政治责任。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纪律要求,将其覆盖到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所有党员、干部。
校纪委、党委组织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二级党组织换届和筹备召开第二次党代会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党委组织部:0379-64235638,邮箱lhz@h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