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规范和程序》、《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的通知》及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拟对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0年(含)以后立项的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截止2015年9月底已达到预定实施期限且没有验收的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二、材料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一式三份9月25日前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jihua@haust.edu.cn。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按申报程序提出延期申请。
科技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