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08:49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科大发〔2015〕23号),现就201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民主公开、群众评判”的原则,注重自查自评与组织检查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一)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学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责任情况;各牵头部门落实牵头责任情况;班子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解决重要问题情况;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等。

2.落实“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包括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整治本单位(部门)存在的“四风”问题和影响学校发展稳定的作风问题情况;深入基层,联系实际,解决师生反映问题情况;治理懒政怠政,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校规校纪情况等。

3.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主要包括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情况;组织教职工学习党风廉政理论和法规制度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岗位、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情况;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情况等。

4.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情况。主要包括落实《河南科技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河南科技大学处务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情况;完善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情况;落实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物资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情况;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包括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情况等。

5.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配合校纪委、监察处开展信访调查工作情况等。

(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对分管工作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亲自布置、亲自检查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情况;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情况;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开展情况。

2.落实“八项规定”,遵守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及改进作风情况。

3.廉洁从政情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纪和校规校纪的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履行廉政承诺情况。

4.接受监督情况。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学校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一并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照考核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与组织部要求的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将电子版发至纪委办公室邮箱:hkdjwjc@haust.edu.cn。

(二)召开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会议

测评会议分单位(部门)进行,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述职述廉要求与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一致。测评内容主要是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改进情况、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项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三)量化指标考核

处级领导班子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做好资料准备,填写《201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量化指标检查考核表》,在年度考核时交考核组。

五、考核计分办法

(一)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计分。从民主测评、量化指标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60%,量化指标测评占30%,日常工作考核占10%。

1.民主测评得分中作风改进情况占30%、廉洁从政情况占3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占40%。每项计分办法为:(优秀率×1+良好率×0.8+合格率×0.6+不合格率×0)×100。

2.量化指标考核以单位(部门)自查为主。考核组结合单位(部门)自查和实地考察情况,确定量化考核得分。

3.日常工作考核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质量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情况、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日常工作材料报送情况、日常检查、年中督导、专项工作检查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日常工作考核分值由校纪委、监察处会同相关部门综合上述情况确定。

(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计分。以民主测评和日常工作考核为主,满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80%,日常工作考核占20%。

1.民主测评得分中作风改进情况占30%、廉洁从政情况占3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占40%。每项计分办法为:(优秀率×1+良好率×0.8+合格率×0.6+不合格率×0)×100。

2.日常工作考核包括述职述廉报告质量情况、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情况、日常工作材料报送情况、分管工作信访举报及处理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90分(含8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分-80分(含60分不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