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声誉,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经研究决定,对部分2012年度到期未结项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见附件),项目结项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6日。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要提出延期申请,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上报审批。
请各有关单位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督促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结项。
联系人:高晓燕
联系电话:65627592
社科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