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现就2014—2015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与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或入驻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且已实施完毕的合作项目均可申报。不含正在实施或尚未启动实施的项目。产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是指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180个产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1.人才培养项目。与企业合作开展的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人才共育等人才培养项目。优先奖励院校与企业开展的订单式人才培养项目。
2.科技成果转让项目。院部及师生向企业转让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对企业提高生产率或改进生产工艺起到推进作用的项目。
3.资源共享项目。以硬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共建实验室项目。优先支持对外开放的共享型建设项目。
4.其他项目。院部对服务产业聚集区发展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事项。
三、申报程序
1.院部与企业联合申报:院部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会同相关合作企业联合行文申报。院部和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产业集聚区确认:产业集聚区对申报企业是否为本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或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基础材料:
(1)申请报告: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等介绍;
(2)《2015年度校区合作奖励补助资金申报表》(见附表);
(3)合作协议;
(4)合作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上一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企业和税务部门加盖印章)和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绩效证明材料:
人才培养项目:合作项目实施方案、合作项目评价考核办法、参培参训名单(含身份证号码、专业、起止时间、成绩单和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转让项目: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协议、非专利技术转让相关评价及其证明材料、转让收入到账证明;
资源共享项目:合作企业投入现金到账证明或资金或资产评估证明、共建共享协议、管理办法。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3份。
五、报送要求
报送地点:人才培养类,请与教务处联系。
其余类别,报送科技处,电话:64231781
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2:00之前。
科技处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