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慰问党员工作,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是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组织工作的一项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建党94周年之际,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的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党员,主要条件如下:
2.党员本人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3.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5.原则上,连续2次以上得到学校慰问金的党员同志,此次不再申报生活困难党员。
1.支部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提出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二级党组织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各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1-2名(若无合适对象,也可不推荐),组织填写《河南科技大学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到组织部邮箱:zzb@haust.edu.cn。纸质版加盖党委公章后于6月30日下午6:00前交到组织部办公室。
3.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并报校党委同意后,将慰问金发至各二级党组织。
4.走访慰问。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工作安排,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及时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1.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的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践行“三严三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确定好慰问对象并精心组织慰问活动,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激发他们爱党爱国的情怀。
2.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兼顾党员感受。要认真听取困难党员意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活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