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评选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 10:50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教育厅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名额控制在申报成果总数的5%以内,其他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按申报总数的10%、20%、20%确定。

二、申报资格

1、2014年10月21日至2015年9月9日在国内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第一作者每人限申报一项。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2、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4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于2015年7月1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其工作流程如下:

1、申报人员在8月31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下载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2、申报材料由学校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学校将在9月1日至5日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9月8日前各学院请将审核通过的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3、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成果申请书一份,《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成果原件一份(上级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后退回,成果原件上请标注姓名单位)。申请材料请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贴于档案袋封皮处。

联系人:马骏

联系电话:65627592

社科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