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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6日 18:18 / 人气指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教发厅〔2016〕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督查〔2016〕87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学校2017年寒假放假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为确保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快乐的假期,现就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放假和返校注册时间

寒假时间为2 017年 1月 7日— 2 月17日。2月18、19日注册,20日正式上课。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于 2月 19日前 到校,并到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研究生寒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在今年数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巩固学校安全大检查成果,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在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重点安全领域,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培养单位在放假前,要与研究生导师共同做好寒假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研究生假期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与导师、辅导员的联系,并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名研究生。

(二)各培养单位要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管理的责任;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假期研究生管理工作,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情况,保证通讯联系的畅通;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增强研究生安全意识;接到研究生突发事件反馈后,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

(三)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假期离校研究生的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返校时间等;要密切关注假期研究生外出情况,掌握假期研究生动向;要求研究生假期结束必须按时返校,否则将严格按《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河科大研〔2014〕24号)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各培养单位要加强校规校纪与安全教育,强化研究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醒研究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中毒,防事故;提醒研究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严禁研究生以组织名义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严禁研究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宗教及邪教活动。

(五)加强研究生宿舍、实验室防火防盗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工作。研究生离校前应对宿舍、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请务必认真检查所在宿舍、实验室的水龙头是否拧紧、电插头是否拔下、暖气管道是否渗漏,门窗是否关严等安全隐患。各培养单位要经常对宿舍、实验室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随时进行检查,特别要强化防火意识。严禁研究生违章用电,严禁留校研究生在宿舍、实验室内生火做饭,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三、留校住宿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一)凡寒假有研究生留宿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留校研究生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要强化研究生导师对寒假留宿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的责任;要安排专门老师负责留校研究生的安全工作。

(二)寒假留宿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服从宿舍管理科的协调安排和住宿管理。要定期与导师及家人联系,汇报留宿期间学习、工作及生活情况。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导师及辅导员。

假期结束后,各培养单位要及时检查研究生的返校情况,做好未返校研究生的信息联络工作,并于 2月 20日中午 12:00前将未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名单发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hkdyjsgzb@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