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现就“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1.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 严禁以汇报工作、迎新送老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
4. 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
校纪委、监察处在“五一”“端午”期间将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