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信委及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三届全省中小企业与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16〕79号)要求,结合2014-2015年产学研活动对接情况及我省高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科技成果须是我校科研人员牵头的研究成果,且在前两届省级试点项目中没有立项,也没有获得过省级财政奖补支持,其他要求按“豫工信联企业〔2016〕79号”规定执行。
二、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组织科研人员于5月6日前,从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陆系统(http://haust.rcloud.edu.cn)自行填报科技成果(填报流程说明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