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正在有序展开。现将第三批自查报告经审查通过的单位公告如下:
河南省耐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5-10-14 提交
资产清查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按照“河科大办[2015]18号”文件的要求,参照“关于2015年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年7月13日发)”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广大教职工要从我做起,为改善学校工作贡献力量。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07年1月1日(含)之后购置的固定资产,要落实到人,做到账、物、标签完整一致。缺少标签的请各单位集中到设备科索取。2007年1月1日之前购置的固定资产账目要作为后期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