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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资产清查第三批单位自查报告审核通过的通告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0:25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广大教职工:

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正在有序展开。现将第三批自查报告经审查通过的单位公告如下:

电气工程学院 2015-10-13 提交

保卫处 2015-10-13 提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10-13 提交

法学院 2015-10-13 提交

经济学院 2015-10-13 提交

档案馆 2015-10-13 提交

护理学院 2015-10-13 提交

动物科技学院 2015-10-14 提交

建筑学院 2015-10-14 提交

管理学院 2015-10-14 提交

继续教育学院 2015-10-14 提交

军工研究院 2015-10-14 提交

团委 2015-10-14 提交

科技处 2015-10-14 提交

河南省耐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5-10-14 提交

机电工程学院 2015-10-15 提交

林学院 2015-10-15 提交

校医院 2015-10-15 提交

图书馆 2015-10-16 提交

发展规划处 2015-10-16 提交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15-10-16 提交

医学院 2015-10-16 提交

资产清查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按照“河科大办[2015]18号”文件的要求,参照“关于2015年固定资产自查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年7月13日发)”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广大教职工要从我做起,为改善学校工作贡献力量。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07年1月1日(含)之后购置的固定资产,要落实到人,做到账、物、标签完整一致。缺少标签的请各单位集中到设备科索取。2007年1月1日之前购置的固定资产账目要作为后期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的依据。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