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掌握失联、外逃人员情况,夯实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基础的要求,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 全省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6】13号)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集中排查失联、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专项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编制外人员)和离退休党员及学生党员中,自1996年1月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与党组织或单位失去联系的,均属于此次排查对象和填报范围。
1.对于失联、外逃、出走的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党员及学生党员中,无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都要如实填报。
2.外逃、出走去向无论是国内或国(境)外均需填报。
3.已于2016年8月31日前追回、归案的外逃党员和工作人员不再填报。
(一)排查统计。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工作隶属关系认真排查所属人员失联、外逃、出走情况,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漏报。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附件1)、《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表》(附件2)、《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走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由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
(二)汇总上报。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对排查统计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并认真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9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纪委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对失联外逃人员大排查、大起底,准确掌握底数,是做好追逃追赃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排查任务。
(二)明确责任。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是集中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好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数字准、情况明。
(三)严明纪律。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排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部门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出现瞒报漏报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以确保集中排查专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外逃、出走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