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印发< 全省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6】14号)精神,决定对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及学生党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集中清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编制外人员)和离退休党员及学生党员。
截至2016年8月31日前,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党员及学生党员持有的身份证、因公或因私护照、因公或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自查自报。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党员及学生党员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工作隶属关系,如实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附件1)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自查表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保存,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在自查自报阶段,凡如实填写违规持有的证件且及时纠正的,不追究当事人党政纪责任;漏报或瞒报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汇总上报。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对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党员及学生党员自查自报情况要认真把关,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填写《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附件4),由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9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校纪委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抓紧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落实,讲明政策,讲清利害,做到人人尽知,人人必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按时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是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明确专人负责。由于省委组织部会结合此次集中清理活动,对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专项清理,省公安厅会对违规办证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同时做身份识别、人像对比等工作,对一人多证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务必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清理工作。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集中清理活动中弄虚作假、瞒报违规持有证件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把关不严,发生瞒报漏报情况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违规办理各类证件且不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和问责,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自查表
2.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自查表
3.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情况汇总表
4. 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