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规定,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全省2017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4月1日开始至7月28日截止。
各相关单位积极动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整理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具体通知见附件,联系电话:64270929。
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学校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河南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交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