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9—2020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科研工作,现将科技处工作安排如下:
1.2020年1月16日至2月14日期间,各单位若需使用科技处科研管理印章及办理科研业务,请与科技处相关科室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联系办理;
2.项目申报、成果报奖、科研平台等集中受理的业务,按照上级部署另行通知;
3.值班时间及地点见附表。
科技处
2020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寒假期间微课课件培训制作平台开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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