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18:58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及各项目申请人: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希望各单位做好最后申请书的提交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提交申请书注意事项

1、先网上提交后,再下载打印申请书,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实行无纸化申请,我校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1份(不要加封面,科技处留存),签字盖章页另准备原件2份(待科技处统一加盖公章后个人留存,待项目获批后,随计划书一同上报基金委)。

2、确保项目组全体成员亲笔签名(无超项问题及确认职称等个人信息)、合作单位公章(请注意,最后的签名、盖章页无版本号);有外单位的项目参与者即视为有合作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须保证单位名称与法人公章的一致;注意必须为红章,合作单位指外单位项目组成员所在的法人单位,盖二级单位(大学的学院)、附属医院、科技处等公章无效。

3、若有附件材料,请申请人提前办好签字、盖章等相关事宜。如外单位人员依托我校申报签订的合同书、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研究项目研究协议、专家(副高以上职称)推荐信等。

另外请参看各类项目各科学部申报指南及“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按要求提交电子附件,所有上传电子附件为原件。

需要《伦理审查报告》的项目申请人(一附院除外),由各单位收齐后(一式3份)于4月9日下午将报告送至科技处,由学校统一盖章。

4、请在申请书最终定稿前与项目参与者和科研秘书对照《2020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要求及形式审查明细表》自查和互查后再提交,以确保申请书形式审查无误。

5、个人的申请材料须交各单位检查汇总,各单位按学校要求集中提交。科技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二、各单位注意事项

1、学校正式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由于形式审查、整理排序内容多,国家自然基金委在集中上传电子版时段网络拥堵,同时提交过程进行的纠错、改错等工作量大,所以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2、根据申报工作安排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下午3:00至14日下午6:00前,地点:致远楼四楼第三会议室(409室)。报送申请纸质材料时,各单位须提交签字盖章的本单位报送报告(见附件)及项目汇总表,并提前将汇总表(以学院名称命名)电子表发至jihua@haust.edu.cn。

3、各单位要认真审查申请书内容,特别是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协助申请者完成《2020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要求及形式审查明细表》的对照检查。保证每个项目经单位审核,均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申报要求(《明细表》各单位留存备查)。

4、各单位到科技处提交申报材料时,经验收通过后,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留下协助科技处进行校内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

三、特别提醒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选择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试点工作。

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及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2、工程与材料、信息科学部试点运行新的申请代码体系,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请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本次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

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中《科研诚信要求》,遵守相关规定,防止发生科研不端行为;各单位要对上报申请书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申请人、参与者以及单位违反规定的,将交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调查和处理。

5、如申请人需申请退回申请书,可编辑短信“XXX(姓名)+项目类型申请退回”发送至13849994379,收到短信后将第一时间处理。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