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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   2023年01月19日 11:04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基金项目的积极性,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往年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2. 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论证,逐一对申请项目的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人员组织和执行力等,提出修改意见,重点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形式审查。认真阅读指南限项要求,按照“限项规定”严格掌握本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见附件1。

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政策与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要求处理。

2. 没有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账号申请信息表》(附件2),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账号申请信息表”命名),于2023年1月23日前发送到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1. 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 科研人员信息系统中证件统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所有的检查项均以“证件号”为人的唯一标识,曾用证件信息需在申请书中注明;曾用其他证件的科研人员注意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修改个人证件信息;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可以通过“找回用户名和密码”找回自己的用户信息。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上交申请书应为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括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见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3月10日8:00-17:00报送至科技处324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各单位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计划邮箱:jihua@haust.edu.cn。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负责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保项目申报、审查等各环节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俊亮

联系电话:64231449

                                                                  科技处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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