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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6年03月30日 16:11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团委、团工委:

为集中展示我校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度“五四”表彰工作,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等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十佳“五四”青年标兵、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等2015年度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五四”表彰依据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及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2〕16号)、《河南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及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2〕17号)、《河南科技大学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青文〔2014〕7号)、《河南科技大学十佳“五四”青年标兵评选办法》(青文〔201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二、“五四”表彰的评选名额

1.五四红旗团委:已申报为创建单位总数的50%以内。

2.五四红旗团支部:已申报为创建单位总数的50%以内。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依据文件规定比例,具体名额见附件(附件1)。

4.十佳“五四”青年标兵:各学院团委依据文件要求推荐人选1-2人,最终评选出10名。

三、“五四”表彰的材料类别

1.五四红旗团委上报材料:《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2)、创建总结(2000字以内)。

2.五四红旗团支部上报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创建总结(1000字以内)。

3.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上报材料:名单(模板见附件4)。

4.十佳“五四”青年标兵上报材料:《十佳“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附件5)、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获奖证明材料。

四、“五四”表彰的时间安排

2.4月21日前,完成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五四”青年标兵的评选工作。

3.4月22日至26日公示。

4.5月4日,召开“五四”表彰大会。

五、“五四”表彰工作的相关要求

1.各单位团委、团工委要大力宣传,认真组织,依据文件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2.各有关单位利用“五四”表彰活动中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的机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3.本次评选活动奖项类别多、材料多、时间紧,各单位务必按时、准确报送材料。

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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