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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年度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8日 17:28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校内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学校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牵头单位

评选类别

牵头单位

文明单位(管理机构、研究机构、直属机构)

机关党委

文明单位(教学机构)

党委宣传部

文明班级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文明宿舍

后勤集团公司

文明家庭

校工会

文明教工

党委宣传部

文明学生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二、评选标准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修订)》(河科大发〔2015〕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三、评选名额

1.文明单位评选比例约为校属二级单位总数的30%;

2.文明班级评选比例为参评学院班级(不含新生班级)数的5%;

3.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宿舍总数的2%;

4.文明家庭评选比例为学校家庭总数的2%;

5.文明教工评选比例约为学校教职员工总数的6%;

6.文明学生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2%。

四、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一)10月16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1)、创建总结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hkdwmb@126.com。联系人:杨协力(64231495),办公地点:开元校区致远楼317室。

(二)10月16日前,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文明教工名额分配表》(附件7)要求,将《文明教工申报表》(附件5)、汇总名单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hkdwmb@126.com

(三)10月下旬,各牵头单位可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认真完成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四)文明单位的评选查阅资料为2014年8月以来的创建档案资料,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要求图文并茂,做到有文字材料、有图片、有录像资料,相互印证。全校各单位(包括未申报单位)请将所有创建资料按照河科大发〔2015〕10号文件中的相应考评细则进行整理(格式参照附件8),于10月23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五)11月2日之前,各牵头单位将评选结果报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经精神文明委员会研究审核后,予以公示表彰。

五、相关要求

1.此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注重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效。要把文明创建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各自创建特色。

2.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比标准,抓紧时间安排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检查、考评、评选、审核等各项工作。

党委宣传部

2015年9月28日

附件列表:

附件1 河南科技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

附件2 河南科技大学文明班级申报表

附件3 河南科技大学文明宿舍申报表

附件4 河南科技大学文明家庭申报表

附件5 河南科技大学文明教工申报表

附件6 河南科技大学文明学生申报表

附件7 文明教工名额分配表

附件8 文明单位创建材料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