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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换发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11:22 / 人气指数:

学校于2010年11月份办理的《机动车辆通行证》已到有效期,为进一步加强校区机动车管理,维护校区交通安全秩序,将于2013年12月24日起进行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及换发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及地点

校区

集中办证时间

地点

联系电话

开元校区

2013年12月24日-26日

保卫处治安科

(开元校区工科6号楼209室)

64270299

西苑校区

2013年12月27日-28日

保卫处综合二科

(西苑校区北院大门)

64231787

景华校区

2013年12月30日

保卫处综合三科

(景华校区南院大门)

64830321

周山校区

2013年12月31日

保卫处综合四科

(周山校区教学区大门)

64282254

通行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办证结束之后,如需办理通行证的人员请在每周三上班时间到保卫处治安科办理。

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教职工(配偶)及父母子女私家车、服务车辆、商户车辆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个人)》;公车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公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职工(配偶)私家车需提供工作证、车辆行驶证、(配偶车辆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

3.教职工父母、子女车辆需提供户口本或教职工所属单位开具证明(需能证明车主与教职工关系)、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4.长期与学校相关单位有业务来往的服务车辆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关系证明、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5.校区购房户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户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6.校区租住户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7.校内经营商户需提供与相关部门签署的经营合同、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三、收费标准

在学校集中安排的通行证办理期间,学校公车、本校职工及配偶的私家车(限车辆行驶证为职工及配偶本人)一次性免收工本费。其它车辆办理通行证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

四、要求

1.各单位在为职工或服务车辆车主等办理相关证明材料时,应保证信息真实并对其负责;申请办证人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件、证明以备检查;

2.换证期间,新、旧通行证均可出入校区;换证工作结束后,所有车辆凭新通行证出入校区,如有使用旧证者,保卫处将没收旧证,并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车主在领取新证时上缴旧证,未上缴旧证的不予发放新证;

4.其他车辆进入校园,按照规定在学校门卫处登记换领校园临时出入证出入校园。

保卫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