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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博士配偶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5:23 / 人气指数: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博士配偶工作安置暂行规定》(河科大人〔2019〕21号)和《河南科技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河科大人〔2016〕13号)等规定,现就我校2023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博士配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引进来校工作的博士配偶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新引进来校工作的博士报名范围

新引进来校工作的博士指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新引进且已来校报到工作的博士;送培当年回校博士指由学校送培攻读学位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双证齐全毕业返校的博士。

(二)安置条件

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新引进博士属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个人业绩优秀。

2.新引进博士,如其配偶所学本科或硕士专业符合我校相关实验室岗位需求者,其配偶可安置到相应实验岗工作。

3.新引进博士,来校 3 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的。

二、已在校工作的优秀博士配偶安置条件

博士工作业绩(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及配偶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安置事宜。

1.近5年内在教学方面具有突出业绩: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人(国家级限前5名)、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主持人(国家级限前3名)、厅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取得其中1项者,其配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取得其中2项者,其配偶已获得本科学历的。

2.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限前3名)或国家级奖项者(有证书)。取得其中1项者,其配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取得其中2项者,其配偶已获得本科学历的。

3.近5年内主持获得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者。主持获得1项者,其配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主持获得2项者,其配偶已获得本科学历的。

三、安置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

2.单位审核。博士所在单位对照条件进行初审,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工作部,其中,已在岗工作博士如有多人申报,需排序上报。

3.职能部门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

4.申报材料公示。对学校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学校组织专家对在岗工作博士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7.办理相关安置手续。

四、报送材料

1.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申请表及符合安置条件的支撑材料(单位审验原件后,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人事工作部职称科)。

2.配偶学历、学位(第一、最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报送博士配偶工作安置申报花名册。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6-7日

地点:人事工作部(致远楼215)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重要提示

审核贯穿安置全过程,一旦查实情况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安置资格。

咨询电话:0379-65627196 李老师


                                                                   人事工作部

                                                                  2023年3月28日